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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能保证交通安全的儿童安全座椅安装率并不高.我呼吁家长及时正确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
前不久,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发布《儿童安全座椅安装倡议书》,建议家长注意安装儿童安全座椅,保护儿童安全。
安装儿童安全座椅可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对车上儿童的伤害。现实生活中,虽然我国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的家庭逐渐增多,但其普及率仍然很低。明确立法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体现了国家对儿童健康出行和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重视,有利于家长依法配备和使用。
首次纳入国家立法
一名10个月大的女婴坐在汽车后座的儿童安全座椅上。在路口左转时,她与一辆对向直行的卡车相撞。巨大的冲击力将汽车弹回,并撞上了同方向行驶的另一辆汽车。多亏了安全座椅的保护,女婴毫发无损。
一辆轿车与一辆重型半挂车的车头相撞,被母亲抱在怀里的6个月大的婴儿在巨大的冲击力下被甩出窗外,重伤不治。
这是发生在苏州太仓和江苏张家港的两起交通事故。
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统计数据显示,在涉及儿童的交通事故中,儿童死亡率比汽车中装有儿童座椅的儿童高8倍。相关实验室模拟实验发现,当车辆以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发生碰撞时,安全座椅上的儿童会得到有效保护,而没有安全座椅的儿童会瞬间飞出。
儿童安全座椅可以将儿童约束在汽车座椅上,在汽车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不会飞出;通过充分吸收能量,限制儿童身体运动,减少对儿童的冲击伤害,保护儿童安全;可以防止儿童在车内自由活动,造成意外打开门窗,从车内摔出的事故。
据统计,近年来,虽然我国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的家庭逐渐增多,但儿童安全座椅的普及率仍处于初级阶段,普及率不足10%。“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减少儿童死亡”。深化儿童骑行安全保障体系,有利于降低交通事故中的伤亡率。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消除可能造成触电、烫伤、跌倒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提供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伤害;提高户外安全防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发生。
根据这一法律,儿童安全座椅成为儿童乘车出行的必备选项。立法是全面保障儿童乘车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有人指出,首次将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纳入国家立法,为儿童乘车安全开启了新的篇章。
使用中有很多错误。
前不久,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发出《儿童安全座椅使用情况调查问卷》,在教育部门和学生家长的大力支持下,收到有效问卷3382份,覆盖所有12岁以下的家长。
通过数据分析,家长表示支持法律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他们能够认识到儿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81.96%的受访家长表示愿意主动为孩子购买儿童安全座椅。他们买的最重要的因素是考虑孩子的乘车安全,安全认证是选择儿童安全座椅最重要的问题。
但统计数据也显示,真正为孩子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家长比例并不乐观,有60%的受访者表示,他们认识的家长中只有少数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甚至没有人使用。还有很大一部分家长在开车的时候不把孩子放在安全座椅上,而是选择放在后座、副驾驶或者让同车乘客抱着孩子,甚至是自己手里。另外,有些家长认为孩子可以系安全带,没有必要安装儿童安全座椅。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儿童安全座椅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情况,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当地交警在幼儿园和小学周边进行实地走访,发现有家长表示家里有儿童安全座椅,但孩子不想被绑,所以没有使用。有家长觉得无所谓,因为路不远。
事实上,如果不使用儿童安全座椅,10公斤重的孩子在遇到严重碰撞或紧急刹车时,往往会产生几百公斤的惯性力,家长很难抱住孩子。如果乘客在副驾驶位置抱着孩子,安全气囊的打开会造成孩子头颈部错位,甚至导致孩子死亡。把孩子抱在后座会压迫孩子,孩子会因为撞到前座而受到很大的伤害。
车辆上的成人安全带是为身高1.45米以上的成年人设计的,其设计是根据成年人的身高和体重。对于身高不足1.45米的孩子来说,一旦发生事故,安全带恰好在孩子脖子的位置,反而会成为孩子生命的隐患。与安全带相比,儿童安全座椅改变了约束点,不会造成勒颈的危险。
根据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发现的问题,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发布《儿童安全座椅安装倡议书》,呼吁家长及时、正确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以实际行动保护孩子健康安全成长。
迫切需要细化细则。
在几大电商平台上,儿童安全座椅的销售相当火爆,几十款儿童安全座椅产品月销过千。但是儿童安全座椅的购买和安装还是要靠家长的安全意识,并没有变成“刚需”。
在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纳入国家立法之前,南京、上海、山东、深圳等地已经开始在地方法规中对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做出相关规定。
2014年3月,上海将《儿童安全座椅使用规范》写入《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这也是国内首个要求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地方立法。同年8月,山东
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要求高速公路上儿童乘车必须乘坐安全座椅。随后,深圳也进行相关立法,明确4岁以下幼童乘私家车必须坐安全座椅、12岁以下儿童不能坐副驾驶位置。2016年5月1日起实施的《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车的,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装置,是目前保护儿童乘车安全的最有效手段,是减少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的重要途径。然而,除深圳明确违反儿童安全座椅相关规定的驾驶员将被罚款300元外,其他地方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对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均未明确强制性措施和惩罚措施。
“如果家长没有为未成年人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由于目前相关法律并未对其明确相应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处罚标准,因此只能对家长进行倡导,并不能对其进行查处或是强制要求以及进行惩罚。”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孙日华说。
为此,相关专家建议,未成年人保**进行修订后,为依法保障儿童安全座椅的普及和使用,应提供更加明确的规定和细则,尽快出台不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惩罚措施,进一步明确规定监护人、其他家庭成员、驾驶人员携带儿童时,未能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将要面临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一般12岁以下的孩子乘车都应当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并且要正确使用。幼儿要使用面向后座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这样可以使幼儿获得椅背、靠垫、颈部安全枕等重重保护,能够最大程度吸收撞击冲力;3至10岁的孩子应该换成前向式儿童座椅;年龄再大一些的儿童,如果已经无法坐儿童座椅,可以选择儿童安全坐垫,这样就可以使用安全带。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 陈颖
来源: 法治日报